-Bron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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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语个人】晨思

“Detective.Gordon:哥谭的救星,罪犯的眼中钉,他于哥谭这片淤泥中拔地而起,即使身染尘埃也未曾动摇心中的大义一分。他,就是黑暗中浴火的凤凰,灼烧至灰烬也可从中复苏;他是希腊神话中不死的神明,周身布满圣洁的光环,让恶人从心底里羞愧万分。”
我撒气般抖动手里的晨报,那劣质的纸张发出了惨叫一般的响声,“咣当”一声,麦片粥里的汤匙脱离了那粘稠物体的拖拽,放肆地飞向空中并准确地打翻了尚未喝完的牛奶。
“Damn!”
上周的连环杀人案让这位荣耀警探又牢牢地风光了一笔,也许我该写一封祝贺信附在炸弹里寄去警局,当然外层仍需要喷上那迷人的绿色记号。
我吸了口并不高档的烟,重重地咳嗽了两声。我并不提倡吸烟与饮酒,但饮酒在某些方面是健康且人际关系所必要的;而吸烟,曾有人告诉我整天叼着廉价烟卷才是真正的男人,虽不完全同意他的说法,但我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忍着肺部的抗议对着镜子装腔作势了一阵。
忍住了下一声咳嗽,我把那仍燃着的烟蒂按进了空盘子里,发出“咝”的一声响。
记者的小狡猾从来都是每个市民心知肚明的,无论是娱乐记者还是新闻记者都有一个行业共同点,即是他们的圆滑。他们如同每个平常人一样生活作息,普通地仿佛要陷入这个纷乱的世界连一丝头发也找不到,但只要他们关心的领域有一丝风吹草动,他们就如同一周没嗑药的流浪汉看到海洛因似的,迫不及待地扑上去,恨不得比当事人更身临其境。
这并不是多么招人烦的特性,它和记者这个职业如同浆与船,二者绝不可能缺少对方。一个好的,甚至可以说是称职的记者,从不会有什么底线和羞耻感。在哥谭,连十岁的孩子尚还懂得投机取巧的重要性。
但我曾见过这样一个记者,准确地说并不是记者。那个二十出头胡茬仍然带着稚嫩的青涩的红卷发满脸雀斑的实习生,扛着租来的摄影机勤谨地跟随在那个三流报社记者身后忙里忙外。
那是一个枪击案的现场,带领他的记者买通了一名警察将他也带了进来,而我正在尸体周围寻找遗留物品,透过制服冰冷漆黑的高领我瞥到了他。他脸上仍然带着的相信世界美好和平的突兀老实表情让我不禁多看了他两眼,如同珍品,
我鬼使神差地把这位陌生孩子的表情记在了心里,事实证明我的记忆力很好,即使是长时间后那表情仍然历历在目。
在多年后他将成为下一批哥谭的优良后代,将那恶劣地近乎美好的特质融于一身后,他将发现现在自己的表情有多么幼稚可笑,又可爱可悲。
他不被允许问任何问题,每一次发话都会被粗暴打断,我敢打赌那个导师绝对只是缺一个背包伙计才肯大发慈悲带他来现场。
我收回对他的注意,专心于对抗一片血迹中的碎玻璃,那些泛红的渣子里仿佛有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我本以为那一次的注意是我和他一生中唯一的交集,看来我错了。
“呃……验尸官先生。”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我的思维瞬间跟上了我的听力,猛的一转头,满脸的雀斑跃进了我的眼睛。
“嘿,这位小先生,让一下,你踩到我正检查的这摊血迹了。”我挥了挥手,用了个愉快的转音要求“毕竟你不想实习未满就因为破坏现场被抓进警局吧,当然,排除你有后台的可能。”
话刚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愉快过头的声音仿佛就在对这个无助的年轻人招呼:快过来,这儿有个戴着眼镜的好好先生来给你解围。
去他的好好先生。
想着这句话我开始尽力让我的表情看起来冰冷僵硬,可惜没有成功。最后我甚至给他展示了我工作惯用的一套工具,换来了旁边同事的一记白眼。
此后这位年轻人大概把我当成了朋友,也许是知己,每逢下班偶遇,我们都会去最近的一聚,向来反感酗酒的我只是象征性地碰个杯抿一口,而对方实在得像个刚出生的婴儿,像呼吸空气一样灌自己威士忌。
而最明显的结果就是我不得不扶着他的肩膀拉扯着他的头发让他还保持着站着的姿势坐上出租车。而后他逐渐远去而我望着他留下的一滩呕吐物陷入沉思。
所以,这算是失败者之间的惺惺相惜吗?一个是毫无前途的三流报社的实习记者,随时都有被炒鱿鱼的风险,一个是GCPD的变态怪胎,被同事们嘲笑的小验尸官。更可怕的是我竟然会有了维持当前不错的想法。
在二十年后,我仍然做着这重复着铲血迹,寻找证物的工作,也许我们的衣服开始破烂老旧,散发老年人特有的霉味,我们的皮肉开始松弛下垂,而我们仍然推开酒吧的木门,听着铃铛的响声,点上一杯威士忌,聊上一晚上生活琐事,成为真真正正的一事无成的老酒鬼。
我绝不会容忍这种状况的发生。在停尸房的冷气下,我口中喷出的白雾模糊了光亮的解剖刀。

“所以……你觉得Jim Gordon 怎样?”那个长满雀斑的脸因为酒精作用而红得发黑,几乎遮住了一脸的斑点。
“什么?”
“你和他是同事,你觉得…他怎样,是不是真的像人们说的那样正义无畏?”他抚摩着杯子上的商标“还是他也是个靠哗众取宠上位的小人?”
“呃……大部分吧。”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大部分好的还是坏的?”
“我可不敢轻易定夺,我的朋友。善和恶的界限是如此的模糊,以致于甚至没有界限,你不能轻信他的善,更不可否定他的恶。”被酒精迷惑大脑的我仍然说出了最中立的语言。
“我打赌你不敢评判他。”那年轻的年轻人不知轻重地笑了。
“是的,我不敢。”出乎他意料的,我没有中他的激将法。
“我倒认为……”他深深吸了口烟,吐出了一个不完整的烟圈“即使他那些故事不是真的,最重要的也不是故事本身。而在于他的意义,哥谭固然是个无可救药的城市,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无可救药的,既然会有一个Jim Gordon ,那以后还会有千千万万个同他一样的人,即使他的事迹不存在,但信念从不分什么真假……”

我擦掉了桌上最后一滴牛奶渍,仔细回想他的每一句话,但记忆戛然而止,再也无法记起他接下来的言语。当晚他不同于往日的闭口不谈,沉迷于灌自己酒精,一晚他都捧着进门便点的一杯威士忌,说着不醉的醉话,一刻未停下,但我除了这些便再也想不起任何了。
没有如同我想象般的抱团取暖,事实上他再也赶不上了。这位无畏的青年死在了一次黑帮争斗里,据说他严词拒绝了他们给的好处,被恼羞成怒的打手殴打致死。据说在濒死前他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倔强地睁着肿胀的眼睛盯着窗外的一抹绿色,直到断气。

既然有一个Jim Gordon ,那将会有千万个同他一样的人。我不知道他的话是否真的会实现,但在我举起锋利的刀子和冰冷的枪械时,我开始期待且庆幸这样的世界。
没有正义的世界邪恶也失去了它的意义,这便是我所学到的,世界需要正义,正如需要邪恶一样。
整理好了领带,我顺手抚平了昂贵西服上的一丝小褶皱。
今天也是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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