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n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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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鸦【Red Crow】

Gilbert


星期五的晚上,按惯例的我去了社区一条街外的小酒馆享受来之不易的闲暇时光。即使是已年过六旬,我仍要去街上谋工作靠那些会钻空子的商人发的微薄工资和养老金赡养我那“争气”的儿子。而他给我的回报呢,只有扔下不管的脏饭碗和皱巴床单上散落的安全套,隔三差五地就会有打扮妖艳的女人出入我那小而残破的房子,直奔那个花花公子的房间而去。在榨干他手里流着我的血汗的金钱之后,那些女人人间蒸发一样翩然离去,换上新的一波替补。如此循环往复,我可怜的房子竟成了浪荡流氓和臭婊子的群聚之地。无论我再怎么清扫,灵魂上散发的恶臭都每日每夜地摧残着我的神经,久而久之我索性成了半个流浪者。
并非有家不能回,我从不是个畏惧强权的人,更何况是那些抽着大麻烟的流氓。事实是,我的生活同样不堪,即使没有滥交这一项,也同样罄竹难书。
我无法理直气壮地将那些和我有同样罪过的青年赶出门,于是滚蛋的成了我。
我插着兜来到了把台边找了一个空位一屁股坐下,朝熟识的服务生比了个手势,那个机灵鬼便立刻给我上了一满杯的啤酒。我一口气喝干了,示意他加满,他便放下了手里擦拭高脚杯的白布,抄起酒瓶越过吧台为我续杯。
我被吸了魂一样地盯着姜黄色的液体在空中飞跃的优雅弧度,目不转睛,直到泡沫碰触到杯口。我如梦初醒地低头吮吸险些溢出的泡沫,生怕错过一小口。
在以往每个星期五的夜晚,这里都是我的小天堂,看球欢呼的工人如同手执风琴的天神,搔首弄姿的妓女则是头戴橄榄枝的女神,而我选择做一个彻底的旁观者,默不作声地将这个小天地的一切尽收眼底。
令人烦躁的工作过后,卸掉一周的压力和戾气,来到这个抚慰人心的地方,在这里人人都如此和善,即使素不相识在相谈甚欢后也愿意请对方一杯。在这烟酒气缭绕的狭窄空间,我意外地得到了一种归属感。
于从前每个周五不同的是,老杰克没有出现。
在听到“老杰克”这个名字时,最先浮现在脑海里的是一个整日抱着酒瓶蓬头垢面的呆板老头的形象,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事实并非如此。这位姓名如此大众的先生总是穿着一件款式老旧的暗色西装,打着一丝不苟的领带,皮鞋也从不沾有一粒灰尘,尽管它已经同那开始起毛边的西装一样年岁久远了。从各种角度来看,这位先生都像是从上世纪走出来的人,偏偏他的思想和着装相得益彰,在这嘈乱的酒馆里,在酒鬼们歇斯底里的喊叫中,他仿佛总是能为自己树起一个屏障,排除周围所有的嘈杂与乱象,让靠近他的人也不自主的平静下来。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出现,那我大概已不在人世了。”我突然想起他曾说过的话。
他曾无比轻描淡写地说出这句话,如同背诵一个科学原理刻板无情,似乎谈论的不是自己的死亡。
没有人会以是否准时在每周五晚上出现在酒馆让他人推算自己的生死,至少体面的正常人不会,因此我将它当成一句玩笑。
或是一场骗局。
这个人大概是有魔力的。我不止一次这样想。
与杰克的初遇便是在这家酒吧里,也许也仅限于这家酒吧里。就在三个月前,我那又懒又肥的馋笨老婆拿走了我的所有信用卡,开着家里仅有的一辆老吉利车无影无踪了。我打赌我一辈子都没有如此气愤,简直是震怒,热气不停地冲上我的头顶强迫我去做些发泄愤怒的事。我不停地踱步,喘气,因为我只要一停下来就会忍不住打砸家具,为了我那微薄的存款,我把魔爪从家里的各种东西上移开了,更何况只有幼稚鬼才会用破坏自己的财产泄愤。
那天的我眼里冒火地几乎是甩开了酒馆的木门,那可怜的门发出了一声“嘎吱”地惨叫,仿佛下一秒就会像我这一副老骨头似的散架。我冲到吧台要了一打烈酒,开始不顾一切地灌自己。说起来讽刺,当你受到挫折时却只能和自己较劲,除了你自己在原地撕打地自己到头破血流之外世界根本没有任何变化,什么是弱者,这就是操蛋的弱者。
当我眼前的星星开始增多时一个沙哑过头的声音响起了:“也许喝醉会让你好很多,但难事依然摆在那里不是吗?”那声音像刚刚吞了一盒粉笔,甚至让我险些听不清内容。而这句话如同钢针一样无情地扎疼了我的神经,同时令我感觉到了冒犯。
我嘟囔着骂了一句,猛的扬起头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在这里不自量力地胡言乱语。但出乎意料的是,用力过猛的我眼前黑了一黑,险些摔翻在吧台底下。
让我更是气不打一出来的,我以十分难看的姿势维持住站姿时,那位热衷多管闲事的绅士却没有一丝打算来搀扶的意思,反之,他眼都没有转一下的抿了一口果汁,翻了一页手底下的书,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光是看到我就想吐了。
我胳膊一使劲,把自己拽到了凳子上,轻蔑地瞥了对方一眼,几乎是从鼻孔里喷出了问话:“您这么一位先生怎么会来这种小破地方呢?”当对方企图仗着自己的沉稳睿智打算将你一军时,最好的回击就是给他点颜色瞧瞧,让他为自己的自大而羞愧。但他的气质怎能是装出来的,他仍是沉默地坐在那里,宛如失去了发条的老座钟,不再说一句话,一个字,哪怕是转头看我一眼,直到那诡异的沉默击垮我的神志让我几乎咆哮出声。
回过神来时,整个酒馆的注意力俨然已聚集在我的身上,我们的身上。人们议论纷纷、窃窃私语,放肆地在我们俩压根不可能爆发的肉搏中赌个输赢。
像这样尴尬的局面在我冲动的一生中常有所见,通常情况下无论是谁对方都会从此和我势不两立,最好的情况也是各不相见,免得再次引起更大的冲突。“不打不相识”这种操蛋理论不会在任何一个容易记仇的狂暴者字典里出现。
对方是个古怪的绅士,这让事情变得走向特殊。“古怪”这个词用在他身上不甚合适,古怪且神秘。虽与他进行了两个月的交谈,原始意义上已经达到了亲密酒友的水平,但我仍对他的一切一无所知。
曾无数次猜测他的职业,他必定是个诗人的,再不对,也至少是个艺术家,无论涉猎的是哪个领域。我愿意为此赌上十英镑,有哪个艺术家不是这样的呢?即使是在鱼龙混杂的酒吧,浸泡在威士忌与其他杂牌啤酒的酒精气中,他也并未像大多数人一样迷乱在了这一方乐园。这就如同把一块打磨得当的金石抛入石灰岩堆儿里,任凭你怎么搅动,混合,金石始终是金石,不会因此降低半份价值,剥离半点闪光。
用现在冷静的头脑想一想,最初他的搭话是礼貌且诚意的,而我的震怒,则是处于一种歇斯底里的狂躁中。这不能怪我,在你急红了眼时,天使的歌声都像是地狱魔音,但真切地,我感到了后悔的羞耻。
不论前因后果,我们成了朋友,也许仅限酒馆之内杂七杂八的言语闲聊,但对我也算是一大趣事。
从外表看,对方不像是健谈之人,似乎只有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地抿着杯口才像个真正的绅士,但他实际上是个极其平易近人的人。但不管怎样和善,他始终像个穿上平民服装的国王贵族,骨子里的超脱于世的悲怆从未消散。我猜想他是有非同常人的际遇,否则一个普通人怎么会有如此的悲伤呢?
除了第一次的微妙冲突,大多数时候总是他发言占大多数,那沙哑过头的嗓音从未过于清晰过,那嗓子即使被好酒再怎么滋润都不肯润滑一分。但那声音着实让人着迷,枯燥或离奇,怎样的故事都会让你不由自主陷入他的嗓音,如同坠入沙漠,你手里的水壶明明满当当,但多少水都无法缓解半分的饥渴。
事实上,他只是反复陈述着一个故事。
“若我不在人世了,我不希望这个故事随我入土,跟我的大脑一起腐烂。”
“因此我要告诉你。”
问题在于:告诉一个酒鬼,如果事情真的有他所说的那么重要,那么他为何到一个破酒吧捞一个酒鬼倾诉?
当真的涉及到生与死的问题时,所有的事都变的重要了,但我大概辜负了杰克的殷切期望,酒精在我记忆的同时侵蚀着我的大脑,我的记忆连同他的故事混为一团,真真假假,我已无法分清。
不管怎样,我该把他的故事写下来,或许还能出本书什么的,相信我,内容料大着呢。但我的知识水平仅能写出24个字母,因此难以担此重任。
但车到山前必有路,曾帮我儿子打官司的律师是个博学多识的年轻人,我们非常熟识,如果他愿意代我写出这本必定惊世骇俗的书,我倒是可以考虑和他二八分成赚上一笔。

    灌下最后一口酒精,我头都不转地踏出了这片热气蒸腾的圣地,扑向夜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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